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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师解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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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9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18日13:23:01 打印此页 关闭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适用场景

1. 部分条款违法:当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这些条款将被认定为无效。例如,合同中约定“劳动者自愿放弃加班费”或“劳动者出现工伤一概与用人单位无关”等违法条款,这些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

2. 意思表示不真实:如果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是由于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下签订的,这些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但同样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

法律责任

1. 合同无效的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且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违反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赔偿: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对中小企业的指导意义

1. 合规审查:中小企业在制定劳动合同时,应确保所有条款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出现违法条款导致部分合同无效。

2. 风险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行为,以防范劳动用工法律风险。

3. 明确权利义务:通过明确劳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减少因条款不明确而引发的争议,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4. 及时处理争议:当劳动合同条款存在争议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首先尝试重新协商;协商不成时,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或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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