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加班工资标准约定低于日常工资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以下是几个关键点:
一、劳动合同约定: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且该基数低于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水平,该约定在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约定的基数明显低于实际工资,可能会导致加班费计算不合理,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或许有权要求按照实际工资标准支付加班费。
二、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底线,用人单位不能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约定来规避法定义务。
三、地方司法实践:不同地区的法院对这一问题有不同的裁判标准。例如,山东、广东等地倾向于尊重当事人双方意思自治,认可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低于实际工资标准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标准。而北京、上海等地则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权益,如果约定的加班费基数数额明显低于劳动者实际发放的工资数额,则不能按照约定的加班费基数计算。
合规建议:用人单位在约定加班工资标准时,应确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考虑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议用人单位密切关注当地立法、司法实践,确保合规操作。
综上所述,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加班工资标准低于日常工资,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该约定在法律上可能是有效的,但存在被认定为不合理的风险,特别是当实际工资显著高于约定工资时。为了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和劳动争议,建议用人单位在约定加班工资标准时,应确保符合当地法律规定和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水平。